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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囤房稅自1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告】桃園市囤房稅自1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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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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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於111年3月24日經桃園市議會三讀通過,自111年7月1日起施行,持有本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6戶以上者,房屋稅率將由每戶2.4%提高為3.6%,5戶以下者仍維持2.4%稅率課稅,影響約2萬戶,97.84%戶都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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