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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年房屋稅繳納截止至5月31日,防疫期間免出門也可繳納房屋稅!

【公告】111年房屋稅繳納截止至5月31日,防疫期間免出門也可繳納房屋稅!

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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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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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同年5月31日,還沒有繳納者,可於6月3日前利用行動支付APP(含桃園市民卡App及已核准上線之電子支付帳戶)掃描繳款書QR-Code,系統將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只須選擇繳稅方式[如: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即可進行繳稅,或可透過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金融憑證(卡片或檔案)/ 行動自然人憑證(TW-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reurl.cc/6yGO9b)線上查繳房屋稅,不必出門即完成繳稅,兼顧防疫、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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