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公告】內政部:預售屋不得逕以建照展期為由順延完工

【公告】內政部:預售屋不得逕以建照展期為由順延完工

最新公告
-
法律新訊
閱覽次數186

針對近期屢有民眾反映部分預售屋建商逾期完工不給付遲延利息,或逕以建照展期作為順延完工事由,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消保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點閱更多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