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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法規】內政部使用財稅資料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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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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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與所屬機關因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等業務需要運用財稅資料,為落實資訊安全,防止財稅資料不當使用或外洩,保障個人隱私權益,特訂定本要點。

二、財稅資料之使用者:

(一)本部與所屬機關辦理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等業務相關人員。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住宅補貼、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等業務相關人員。

(三)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社會住宅業務相關人員。

前項本部業務系統之使用者,得申請運用財稅資料,於經審查同意授權後始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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