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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中市課囤房稅 四戶以上3.6%

【聯合報】中市課囤房稅 四戶以上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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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長盧秀燕昨(1)日宣布,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也就是俗稱的「囤房稅」,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三戶以下每戶將按2.4%稅率課徵;四戶以上每戶按3.6%稅率。

相較台中市,台北市自2014年起已施行囤房稅率,單一且自住房屋稅0.6%,非自住兩戶以下(含兩戶)每戶按2.4%課徵房屋稅,三戶以上(含三戶)每戶按3.6%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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