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法規】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綠建築及建築文化創意活動經費作業要點

【法規】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綠建築及建築文化創意活動經費作業要點

最新公告
-
法律新訊
閱覽次數184

內政部101年5月24日台內會字第1010199204號函核定
內政部營建署101年6月11日以營署建管字第1010032664號令訂定發布
內政部營建署110年10月6日以營署建管字第1101190445號令修正第三點、第六點、第八點,自即日生效

一、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促進綠建築及建築文化創意之發展,扶植優質及具有潛力之綠建築及建築文化創意產業民間團體,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作業要點適用對象、原則及項目如下:

(一)對象:國內私立大專校院、私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立案之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

(二)原則:每案最高補(捐)助金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但經專案簽報本署署長核定者,不在此限。

點閱更多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