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法規】釋字第 774 號 都市計畫個別變更範圍外人民之救濟案

【法規】釋字第 774 號 都市計畫個別變更範圍外人民之救濟案

最新公告
-
法律新訊
閱覽次數479

都市計畫個別變更範圍外之人民,如因都市計畫個別變更致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侵害,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應許其提起行政訴訟以資救濟,始符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本院釋字第156號解釋應予補充。

 

點閱全文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