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公告】公益出租人注意!6月底前所得稅減免申報了沒?

【公告】公益出租人注意!6月底前所得稅減免申報了沒?

最新公告
-
法律新訊
閱覽次數370

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至5月底,財政部今(110)年配合疫情延長至6月30日止,營建署提醒,房東若出租住宅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房客,只要在申報所得稅時,表示自己是符合住宅法第15條的公益出租人,即可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元免稅優惠,明(111)年免稅額度提高為最高1萬5,000元,扣除折舊費用43%,屆時實際需課稅的所得更少!
 

點閱更多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