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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囚老」換無障礙合宜住宅 補貼租金

【聯合報】「囚老」換無障礙合宜住宅 補貼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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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系願景工程「囚居晚年」系列報導,道出長者「囚居」無電梯老宅困境,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除修改法規協助住戶增建電梯,被「囚居」的長者五月起也有換居的選擇,政府將補助長者向民間租用進出無障礙的合宜住宅,補助一到兩成租金,遷出的老房子則交給政府包租代管,租金收入拿來付房租,能一勞永逸解決囚居現象。但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預言,「政策立意良好,但政府一定會踢到鐵板」。

「囚居晚年」系列報導指出愈來愈多長者住在無電梯的老房子,因老邁退化或有病在身不良於行而「囚居」。有台大退休教授表示,政府蓋的社宅只給年輕人住,他住在四十年老公寓裡,已能預見日後老夫妻行動不便的問題,要申請社宅,卻必須先和妻子離婚才行;要換到有電梯的房子,得賣舊房買新房,高房價茲事體大。

花敬群說,營建署已陸續修改作業規定,放寬老屋增建電梯的住戶同意門檻,今年上半年「能先改的都會全數改好」,再進一步討論修法,更加完備。

其次,行政院已核定內政部呈報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五月上路,其中就包含身障者或六十五歲以上換居的長者,可向民間承租符合其居住需求的住宅,政府補助一到兩成租金,之後由政府委由房仲業者出租既有住宅。

計畫規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在當地縣市持有一戶自有住宅,承租的房子也須在同一縣市,且以有電梯住宅或無電梯住宅的一、二樓為限。

花敬群表示,新建的社宅主要提供年輕人居住,加上數量有限,必須抽籤,因此在第三期包租代管計畫中推出「長者換居」作法,長者或行動不便者換住行動方便的住宅後,既有的房子可交給政府包租代管,當成社會住宅出租給年輕人。政策先上路,遇問題再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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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03:25:54 記者鄭朝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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