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有關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申請建物之產權登記原因為「夫妻贈與」者,是否得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疑義
【法規】有關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其申請建物之產權登記原因為「夫妻贈與」者,是否得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疑義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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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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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字號:營署宅 字第 1070081133 號 發文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01 日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相關法條: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 12 條(107.06.04) 要 旨:申請人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其建物登記原因先為買賣,嗣 後於申請日前 2 年內贈與其配偶,致建物登記資料最新一筆登記原因為 「夫妻贈與」,若申請時婚姻關係仍存續,以該住宅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 息補貼尚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