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核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第1項第5款有關區段徵收範圍內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擔規定

【核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第1項第5款有關區段徵收範圍內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擔規定

最新公告
-
法律新訊
閱覽次數804

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台內地字第1090262583號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2條第1項第5款區段徵收範圍內新設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分擔之規定,考量需用土地人之財政自主權及具私法人地位之公營自來水事業財產權事項保障,將檢討納入土地徵收條例;於該條例完成修正公布施行前,由各需用土地人與自來水事業機構自行協調訂定自來水管線工程費用之分擔比例,俾利區段徵收公共工程之推動。

點閱更多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