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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之紓困及振興措施

【公告】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之紓困及振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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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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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臺北市經濟及社會衝擊,減輕受疫情影響產業及市民負擔,本府已於109年2月17日以「減租、延稅、優息、振興」原則,由各局處就權管範疇提出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
        隨著疫情對經濟情況影響加劇,續就短期紓困方案滾動檢討,以「簡政輕稅」的原則,於109年3月25日推出第2波擴大「延稅」、「減租」、「減價」、「優息」、「補貼」、「降稅」等6大紓困措施。並於109年4月10日,再加碼新增「延租」、「停租」及「勞工紓困」3大措施,藉由 9大短期紓困措施搶救企業、力挺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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