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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危老重建時程獎勵10%將於109年5月9日屆期 請把握時效加速整合

【公告】危老重建時程獎勵10%將於109年5月9日屆期 請把握時效加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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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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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使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中央於106年5月10日訂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期能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可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按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後3年內申請之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之獎勵,該項時程獎勵規定將於109年5月9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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