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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確保包租代管業者品質 內政部推查核機制

【公告】確保包租代管業者品質 內政部推查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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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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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房東房客權益,內政部於今(30)日發布「租賃住宅服務業業務檢查及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查處注意事項」,各地方政府將優先查處非法、被檢舉違規或發生爭議的業者;此外,租賃專法施行後2年的營業緩衝期,將於今(109)年6月26日屆滿,屆時業者若未經許可登記,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杜絕非法、避免爭議 內政部訂4大查處重點
內政部表示,107年6月27日施行的租賃專法,已建立包租代管專業服務制度,為確保業者服務品質,這次發布的查處注意事項有4個重點,包括:一、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組成業務檢查小組執行查處作業,必要時得請租賃住宅服務業公會協力辦理。二、優先查處非法、被檢舉違規或發生爭議的業者。三、針對包租代管業應遵循之業務責任進行檢查。四、包租代管業者應提供執業紀錄文件供主管機關查核,且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業務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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