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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都市計畫審查程序」新制施行 司法院列出12大重點

【自由時報】「都市計畫審查程序」新制施行 司法院列出12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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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修正條文15日經總統修正公布,7月1日施行,司法院指出,本次修法是依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意旨,使人民對於損害權利的或法律上利益的違法都市計畫,得提起訴訟救濟,讓人民財產權及訴訟權等權利受及時、有效、完整的保障,不僅開啟我國行政訴訟上法規範審查之先河,更具有預先解決紛爭、促進人民權利保障、貫徹依法行政等重大意義。

司法院表解釋,鑑於「都市計畫審查程序」新制,乃行政訴訟制度重大變革,為使新制順利施行,正全力著手進行各項籌備工作,包括研擬修正相關子法規、與相關機關團體積極聯繫溝通、編印新制問答集、舉辦分區宣導說明會、邀請學者專家於法官學院開授相關課程,期能建構充足而完整的基礎,使法官迅速掌握新制全貌,並提供民眾更周全行政救濟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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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7 23:19:2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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