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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規定

【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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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二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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