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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三)【探究乙種工業區「支援服務設施」之需求】座談會【財團法人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

6/12(三)【探究乙種工業區「支援服務設施」之需求】座談會【財團法人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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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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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
  •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都市計畫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

隨著社會環境變遷,自行帶便當上班的員工與開辦團膳的工廠越來越少,工廠群聚的都市計畫工業區,面臨日益迫切需要的生活服務與機能需求。

然而,為徹底杜絕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以一般商業設施的「一般零售業、一般服務業及餐飲業、一般事務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名義申請,卻衍生變相使用情事,內政部營建署於2016年將「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中,涉及容易變相使用的「一般商業設施」用途,從乙種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中刪除。意即,此後乙種工業區無法再以一般事務所名義申請建照,而且包括便利商店(一般零售業),咖啡店與餐廳(餐飲業)等行業項目,都無法再開設。

於此同時,為避免影響層面過大,仍保留「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務中心」、「運動設施」、「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及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倉儲批發業」與「旅館」等使用,並移至工業發展有關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其設立面積不可超過工業區總面積20%,在不影響原產業用地使用原則下,服務工業區周邊廠商。

都市計畫工業區既要以工業生產活動為主要支持對象,但同時也要滿足員工生活服務與企業生產服務的功能需求,其土地使用管制應如何規定與操作較為適當,一向具有高度爭議。

本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聚焦探討,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中的「支援服務設施」究竟應不應該存在?在滿足工業區員工基本服務與需求,以及在防堵土地分區違規使用、避免產業用地流失之間,政策應當如何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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